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俗語說『虎毒不食子』,馬刺留鄧肯 續約2年起薪2億,然而福建荔城一狠心母親僅因女兒說了句『我不要媽媽,34號球衣退休 老爹激動哭又笑,我要爸爸』,陸央行前行長女婿 坐擁11公司,竟將其推入河中溺死。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陳某。
未買到煙花,女兒哭鬧被打
根據正義網報導,2013 年2 月24 日,犯罪嫌疑人陳某同其丈夫陳某某、女兒陳小某一同到黃石鎮天馬村朱厝同村親戚家過元宵,酒過三巡後,其丈夫不勝酒力便先回家休息,年僅6歲的女兒便由母親陳某照顧。21時左右,陳某也帶著女兒陳小某回家。但6歲的女兒被沿途綻放的煙花所吸引,回家後便嚷嚷著要媽媽帶她去買煙花。拗不過女兒的陳某便帶著女兒到家附近的食雜店購買,由於天色較晚,周邊的食雜店均已關門,買不到煙花的陳小某就開始哭鬧,倒地上不肯起來。犯罪嫌疑人陳某覺得煩心,便隨手撿起路邊的一根帶子抽打女兒的屁股,陳小某被打後就往外面馬路方向跑去。
只因『我不要媽媽』,母親推女入河
看見女兒如此不懂事,犯罪嫌疑人陳某追到女兒後大聲呵斥並強行拉著她回娘家。6歲的陳小某一路掙扎並發脾氣地用雙手不斷輕打陳某,火冒三丈的陳某威脅女兒:『你如果手再亂打,我把你手綁起來。』天真的女兒以為媽媽在開玩笑,邊跑邊說:『綁不到,綁不到。』犯罪嫌疑人陳某就在路邊撿來捆番茄的帶子,將女兒的雙手綁住並牽著她走。
被綁疼了的陳小某一邊哭一邊說:『我不要媽媽,我要爸爸。』隨後掙脫媽媽陳某的手自己一個人往前跑。跑了一段路後便躲在小河邊的一菜園旁說:『我躲起來了,然後回家找爸爸』。聽了女兒的這些話,喪失理智的陳某走到女兒的背後說了句:『那你去找爸爸。』隨後一下將女兒推入河中。看見女兒在河里浮浮沉沉,不斷掙扎,犯罪嫌疑人陳某越來越害怕,就索性把手上女兒的外套也扔在河裡後跑回家。
收拾行李回娘家,女兒屍體浮現
慌忙回到家中的陳某騙家人說女兒陳小某去大伯家玩耍,爾後收拾行李跑回娘家。在回娘家的途中,內心不安的陳某再次來到女兒落水的地方查看,發現女兒已經沉下去不見後便攔了一部摩的回家。當晚近23時左右,陳某的丈夫陳某某發現女兒還未回家,便撥打老婆的電話,但一直提示轉到來電提醒。心急如焚的陳某某叫上家人一同出門尋找女兒,但是都沒有找到。無奈之下向110報案,黃石派出所民警接警後和陳某某家人繼續尋找陳小某,陳小某杳無音信。第二天18 時許,有個捕魚的男子在河裡發現了一個小孩,聞訊前往的陳某某在家附近幾百公尺遠的河中看到陳小某漂浮在水面上,雙手還被繩子綁著,人已經死了。經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死者陳小某符合溺死,其雙腕部捆綁系他人所為。
母親詭辯,終因內心譴責認罪
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偵破本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於2013年2月25日被抓獲。在公安機關訊問室中陳某詭辯,聲稱女兒陳小某被打後就邊跑邊說:『我要去找大伯,我不要媽媽。』其就在後面跟著,當走到自家門口時,以為女兒肯定跑到大伯家去,所以沒去找她就直接回家了。後來回到娘家後丈夫打電話說女兒失蹤了,我們就一同去尋找,對她的死完全不知情。民警經過向陳某的鄰居和親戚取證,證據顯示陳某帶著女兒從家裡出去後沒有回來,在稱陳小某去大伯家玩耍後,家人並沒有在大伯家找到被害人,而後陳某的電話便無法接通。
種種跡象表明案發當晚陳某是最後一個接觸被害人陳小某的人,經驗豐富的辦案民警認為陳某應該是在說謊,作為一個母親面對深夜前往大伯家的女兒竟不聞不問,與情理不通。經過一番審訊和思想教育,受不過良心譴責的陳某終於痛哭,如實供述如何將女兒推入河中的犯罪事實。日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荔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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