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焦點評論:體育署是英雄的豬隊友嗎(王子榮)

撞癱學生 劣男嗆:可賣彩券

【楊勝裕╱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裝潢包商二○一四年開車撞上一名大三學生,焦點評論:體育署是英雄的豬隊友嗎(王子榮),被害人因傷重成半植物人狀態。被害家屬要求賠償兩千三百四十四餘萬元,林柏宏《貪婪》競標 搬外公存錢筒壓場,但這名包商在法庭主張被害人未來仍可賣彩券或從事較無需體力的工作,350萬人都可能潛藏的遺傳因子,最容易造成病急亂投醫的終身遺憾…,遭家屬痛批太冷血。法官根據醫生及車禍鑑定報告,潘建志爆封口 三立主持斥炒作,認定被害學生終生喪失機能,柯神球衣94潮 連兩季賣第1,且肇事包商過失責任佔八成七,因此判共需賠被害學生一千四百八十九萬餘元。被害蔡姓大三學生(二十一歲)的父親出庭指控,二○一四年九月間下午三時許,陳姓裝潢包商開車行經新竹縣橫山鄉中豐路,在多車道左轉彎時,未打左轉方向燈,且由外線車道逕行左轉彎,撞上騎機車途經、就讀大葉大學的兒子,致兒子倒地昏迷送醫。
需專人24小時照護蔡姓學生事後雖經腦部開刀三次、手部開刀三次,大動脈開刀一次,但至今仍躺在病床上,四肢無法動彈,需專人二十四小時照護,而且右眼失明、無法講話,幾乎是植物人狀態。蔡父請求被告賠償喪失勞動能力損害、終生看護費等,共求償兩千三百四十四餘萬元,肇禍包商先前已給付部分賠償金額五百六十一萬七千兩百二十元。但陳姓包商表示,蔡姓學生仍年輕,並非終生沒有復元的可能性,即使他行動有所不便,但仍可從事較無需體力的文書、文創、設計或如賣彩券等工作,所以被害家屬請求往後四十多年的無勞動能力損失,並不合情理。
辯稱日後可能康復陳姓包商的律師並稱,據他們的了解,蔡姓學生已可坐輪椅至醫院回診,且精神狀況正常,手也可移動,並不屬「半植物人」。而醫藥不斷進步,蔡姓學生日後也有可能康復,要求法官駁回被害人家屬請求。
法:已喪失勞動力但法官調查,陳姓包商因該起車禍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拘役三十日,緩刑兩年。且車禍鑑定報告指出,陳男需負八成七的過失責任,加上蔡姓學生經醫生確診認定終生喪失機能,生活起居需專人二十四小時照護,已喪失勞動能力,因此判陳男共需賠一千四百八十九萬餘元。
發生車禍自保注意事項●搜集車禍地點周遭監視器畫面,以利日後訴訟
●車禍發生時,應主動尋找目擊者,留下聯絡方式,以作為必要時的佐證人
●請求醫院開立傷勢證明
●現場應拍照、錄影,警方的車禍現場圖、應訊筆錄也都作為肇事責任歸屬參考依據
●尋找案發時行車經過的行車紀錄器
資料來源:新竹市警局交通隊

已標籤 , , , , |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