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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應有世代給付(林青弘)
2017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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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涉及各基金盈虧自負與永續經營,蘋論:柯市府不是喬家大院,也關係各世代在新制下的公平正義。無論新制何時出爐定案,油價3日大漲27.5% 寫近25年紀錄,大家應有共識,【多元成家】編者的話:讓我們一起為「愛」發聲,為避免各基金虧損倒閉,八里雙屍案/收押37天最愛劉墉 謝依涵好吃好睡、寫心情,在營運績效不能大幅提升的前提下,原則是多繳少領。面對軍公教勞等各種年金給付,因屬強制性社會保險,被保險人無從自由選擇加保或退保,在保險精算的原則上,為了達成每位退休者都有基礎性的年金給付保障,世代間的不公平,勢必要設法彌補。以軍公教而言,過去75制、現在85制,未來若是90制,退休年齡與工作年資在逐次改革中提高標準,增加未來退休族群的負擔,但對已退休者而言,卻無須忍受改革所帶來的世代剝削。因此,新制實施後回溯於已退休者的年金給付,減少年金以外,更要關注如何從舊制退休者過去享有的既得利益,透過新制實施給予新制退休者適當的補償,方能落實世代平等。給新制退休者補償年金給付的精算原則,應該把世代差距、制度落差具體化而為「年金溢酬」(annuity premium)、「年金減酬」(annuity discount)。年金溢酬用來補貼新制實施後,「未來退休者相對已退休者應該多拿的年金給付額(不得超過天花板限額)」;年金減酬則是新制實施後,「已退休者在新制下,除了減少年金給付額以外,還要多一筆費用扣減(扣減後不得少於地板限額)」,作為補貼前項未來退休者因為制度落差、世代差距所帶來的年金短損。另以「費率差別化」的觀點來論,在新制實施前已退休久遠者,「年金減酬」相對較多,新制實施後繳費較多年者,「年金溢酬」也是相對較多。
為精簡舉例,將舊制退休者與新制退休年齡65歲的差距年數設為X,把新制實施後未退休者多繳年保費設為Y,將舊制退休者每年少領年金設為Z,且將已退休者在65歲前,舊制比新制多領年金總額設為W,假定全體加權平均後,X為10年、Y為2萬元、Z為24萬元,W為120萬元。新制退休者相比舊制退休者,世代給付差額為116萬元(計算式:﹝120-24+(2×10)﹞=116萬)。世代差額應由舊制退休者補貼新制退休者,各基金若有累積盈餘,同理反向調整。
舊制退休者享有制度利益與世代優勢,新制實施後,舊制退休者除了減少年金給付,更要多扣減一筆「年金減酬」,透過「年金減酬」之移轉,新制退休者才能多得一筆「年金溢酬」。
隨著適用新制退休者人數逐年增加,每10年精算再調整,因為年金制度每10年調整,所以適用不同年金制度的各世代,在退休時,都可從已退休者獲得「世代給付」。要落實世代平等、減少世代剝削,年金改革應該考量「世代給付」如何落實於年金制度。
自由作家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