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繳稅 可申請分期或延期

【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天發布納稅義務人延期或分期繳稅辦法,女教授告4小學生 法官認「童言童語」判敗訴,且從即日起生效,【祕密客】和骨洋魂的日本料理,除統一各地方政府原本不同的標準之外,精品可不買! 但…台灣人對於「美食」卻不能不吃?,新增經濟弱勢者可申請零息分期或延期,用電創新高 3機組今救急,不過分期或延期只能擇一,申請者須符合內政部低收入戶條件。官員指出,原本僅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可申請繳稅延期或分期,有立委反映希望照顧弱勢,因此新納入經濟弱勢也可申請。但官員提醒,經濟弱勢並非不用繳稅,所以有可能繳不出稅,需要延期或分期的需求。最強動新聞看這裡重大災害可延繳稅不過想要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的民眾,必須符合內政部規定的低收入戶資格,各縣市標準不同。
以2015年台北市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為例,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萬4794元,動產限額(存款加上投資等)每人每年低於15萬元,不動產每戶限額740萬元(以公告現值計算)。
至於繳稅分期與延期新辦法規定,經濟弱勢者稅捐未達3萬元,可申請延期1~6個月或分2~12期;稅捐3萬以上,未達20萬者,可延期1~12個月或分2~24期;20萬以上可延1~12個月或分2~36期。
此外,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由等,稅捐金額分5級有不同分期與延期辦法。
稅捐20萬元以下者,可申請延1~2個月或分2~3期;20萬以上、未達100萬,可延1~3個月或分2~6期;稅捐100萬以上、未達500萬,可延1~6個月或分2~12期。
500萬以上、未達1000萬,可延1~12個月或分2~24期;1000萬以上可延1~12個月或分2~36期。
賦稅署指出,通常發生重大災害時,政府都會宣布通融給予民眾延後繳稅,比如高雄發生氣爆後,受災區商家2個月繳一次的營業稅就可延後繳。
申請者須附上財產因天災受損的證明文件。前後次延期或分期合計不得超過3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南美睫課程
台中網站架設
短期私人保鑣
財利斗
套筒工具
房屋代租代管 台中
西區租屋管理
台南公司制服訂製
台中南天宮
專業照顧
苗栗長期照護
西區房屋代租
安太歲
超渡個魂
台中免費法律諮詢
客製化環保袋
豐原包租代管
清水模
身體健康
債務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