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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修法應考慮「社會影響」(王鼎傑、吳玗恂)
2017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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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礦業法》長期受各界質疑而有修法之議,手機面板跌幅收斂 彩晶看好Q3量價升,經濟部長李世光也在3月20日承諾半年內先暫停礦權展限核定,C羅缺陣J羅撐場 皇馬16連勝平紀錄,後遭爆料經濟部一周前已核准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展限,周天成許淑淨奪男女桂冠 最佳運動員,引起各方譁然。日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至新城考察,Janet背夫打野食 公然啾咪洋男,原住民部落、環保團體和亞泥員工各舉布條,部分媒體免不了又以「經濟vs.環保」二元敘事進行報導。事實上,亞泥案所凸顯的,是過往的法條和實務規範做法,面對新時代的國土規劃與環境保護、原住民運動等新興社會要求,已幾近「不敷使用」;經濟部受抨擊後一再強調依法行政,更讓民眾對新政府改革的決心,再添疑問。亞泥案之所以受矚目,可從幾個層面探討。首先,經濟部認定礦權展限無須環評,但成功大學王毓正教授曾論證,礦地延續租用雖有保護原則,但並非絕對,若有公益及環境考量,主管機關可採取要求說明、限期改善或駁回等作為,已接近實質環評作業,以有無採礦權來區分是否需要環評,實在說不過去。此次主管機關經濟部,以剔除國家公園重疊部分來說明審查已充分兼顧環保要求,卻未對亞泥案的環境影響多作澄清,遇批評則說其他政府機關都沒意見,自然難逃環保團體「護航」之譏。再者,亞泥案一直是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的焦點,以現有《礦業法》及環評,是否能弭平爭議、防止出現類似個案?事實恐不樂觀。納社區知情同意權《礦業法》規範用地僅針對地面,礦權展限有原則性保障,且若未得地主同意,業者提供補償金仍可開採,以至於業者幾可無視鄰近社區。新城礦場多年來一直遭到太魯閣族人抗議,即使《原住民族基本法》明定應向部落諮商請求同意,但行政院會議卻認定該規定可排除既有礦場,也就是說,即使現有礦場是建基於歷史上不正義,而將來可能繼續製造族群、環境、世代不正義,政府卻無法可管。難道民進黨政府轉型正義的議程,實質上不包括原住民,只須口語表述?
而環評是否可改善民眾對於礦場開發的抱怨?環保團體或許希望藉由環評來阻擋像亞泥這樣的開發案,但事實上,不僅現有《礦業法》未提及鄰近社區之知情同意權,現行環評法規亦未完整納入社會影響的考量,也未要求業者與鄰近居民進行充分溝通諮詢,因此亞泥案絕非太魯閣部落的個案,而很可能成為一般社會大眾面臨的問題,許多人可能對與己相關的開發案一直毫不知情,等到宣布或進行開發行為時才發現,抗議卻已太遲,最後只能以激烈的抗爭維護權益。
環評並非只要阻絕有不良影響的案件,而是協助開發計畫從規劃開始,將資訊公開讓各方充分溝通,幫助社會朝向永續發展前進。將社會影響評估納入環評,才能有效地將不同的聲音帶入決策場域,對目前的制度進行矯正。上一屆政府在「依法行政,謝謝指教」的誦聲中落幕,不意政黨輪替後,類似詞語又在重大爭議中由經濟部道出,莫非民進黨政府已忘記前執政黨為何被選民拋棄?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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