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將保外就醫當恩賜(吳景欽)

法務部擴大醫療小組在鑑定陳前總統的病情後,啟用人工智慧 日保險公司裁34人,一致認為其已達保外就醫或居家療養之程度,實測親子diy 竟做出暗黑米奇麻糬,只要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准且由檢察官開具保釋票,德國啤酒節 暢飲喝到飽,就可出獄。惟矯正署卻以夜間或假日不宜對個案為特別對待,41歲對決 一朗敲安柯隆奪勝,以免遭受公平性之物議。只是對於陳前總統的保外就醫,正港本 ”土” 顏料 他畫出真正的台灣,從來就是以特例方式為處理,此等話語,只凸顯出行政主管機關的恣意與專斷。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踐踏醫學無視法律依據《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關於受刑人的保外就醫,乃是由監獄報請監督機關,即法務部為許可。只是此等規定不僅粗糙,亦未給予當事人表達意見之機會,甚而根據《憲法》第8條第1項,人身自由的限制乃須由法院來決定,則此規範是否有違《憲法》,就有檢討之餘地。不過,如果從受刑人的醫療急迫性來看,若保外就醫須經由繁瑣的司法程序來決定,就顯得緩不濟急。這或許也是立法者將保外就醫的核准權限,交給行政機關之原因所在。
只是法務部向來將保外就醫的許可權限當成是種恩賜,致未能深切體認此條文的立法目的。以陳前總統來說,即便在這一年多來,已有台北、台中榮總的醫療診斷,更因其仍有案件審理尚未終結,故台北地院亦委請長庚醫院為身心狀況之鑑定,以為是否停止審判的判斷依據。
凡此資料與報告皆已明確指出,陳前總統不僅患有多重的慢性疾病,其腦神經也處於退化狀態,致出現認知、語言、記憶等等之障礙,甚且在此等的身心症狀呈現階梯式惡化下,法務部卻仍堅持尚未達於保外就醫之程度。如此的作為,不僅踐踏醫學專業,更視法律於無物。
而在陳前總統保外就醫的申請遭駁回後,法務部長竟又當起法學教授,指導其可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以檢察官指揮刑事執行不當為由,向裁判法院提起異議、抗告等之救濟手段。惟針對保外就醫之准駁並非屬檢察官之權限,根本無從向刑事法院提起救濟,而是該依大法官釋字第691號解釋,改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再向有權審理的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故此等錯誤的告示,實讓人對法務部長的法律專業感到懷疑,也彰顯出現行對監獄處分救濟管道的紊亂性,已使受刑人無所適從。,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北部分期車借款
整合行銷公司
如何加入foodpanda
台中網路行銷公司
客製化燈箱
桃園估車
南投長期看護
台中套房包租
催眠方法
快速夾具夾頭
滾磨刀
當鋪支票周轉利息怎麼計算?
鎢鋼刀 台中
神岡打石工
手提袋訂製
機車工具 台中
商標重複
台中SEO操作
運彩報馬仔
客製化手提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