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中信:醫界大老講清楚(劉靜怡)

去年底選前爆發「無心跳器捐」論文爭議,風管處長 索賄養小三喝花酒,林芳郁、楊志良和葉金川等醫界大老紛紛表態,國中離譜公告 罵生野蠻人,曾長期身為柯文哲醫師長官的林芳郁更說「計劃應經三關審查,入秋好食節 名店鍋物大PK 黑貓探險隊暖心燉補送到家,第一關是台大內部由專家組成的倫理或研究委員會,第二關是衛生署(衛福部前身)審查,第三關則是學術文章出版單位審查。如三關都認為符合醫學倫理規範,我們應承認研究者是對的。」筆者與幾位長期鑽研醫療法律與倫理議題的學者聞言均感不可思議,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台大醫院和衛福部申請前述無心跳器捐手術相關資訊,我們認為醫界大老該把話講清楚了。衛福部104年1月6日發給筆者的衛部醫字第1030032937號函,指出「所請提供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柯文哲…於民國89年4月發表並刊載於…研究論文,向本部申請人體試驗之核准文件資料一案,本部並未接獲申請,尚無資訊可提供」,證明主管機關從未接獲上述研究之人體試驗申請,既無申請,何來審查通過?不知擔任過衛生署長的林院長,如今是否仍願堅稱衛生署審查通過?最強動新聞看這裡其次,筆者向台大醫院申請上述人體試驗審查資料遭拒後提起訴願,教育部3月31日做成的台教法(三)字第1040019392號訴願決定書,指出系爭人體試驗申請未曾存在:「…經原處分機關104年1月28日校附醫研字第1040020062號函附訴願答辯書辯明以,系爭論文所進行討論之醫療方法為腎臟移植手術,係屬常規器官移植手術而非屬新醫療技術,即非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公告之需施行人體試驗之器官移植手術適用範圍,系爭論文所進行之研究無須經人體試驗,行政院衛生署亦從未審查過任何腎臟移植手術之人體試驗,該手術不需施行人體試驗自明,並無訴願人所申請公開之系爭論文所進行人體試驗相關審查程序及紀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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