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政院 試院拒撤基準法修正案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月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3瑞肥約總值145億 抵20個NFL四分衛,放寬行政院所屬三級機關可以政務職任用,A4083 31歲男生日得知癌末 女才3歲「不能倒」,總數限二十五名。行政院日前則以立院審查為由,《蘋果》直擊 如鬼城 缺糧缺水交通斷,要求考試院撤回《基準法》修正草案。但考試院會昨打臉政院,堅持能力分班 台北儒林因材施教助學子東山再起,痛批修正草案衝擊文官制度、法制面仍有疑義,藍委追高雄氣爆捐款 綠批「噁心」,拒絕撤回,更寫了九點理由供政院「參考」,在立院協商時,充分表達考試院意見。政院稱兼顧升遷但行政院昨堅稱,修法是為使國家重大政務推行更為順暢,並於兼顧常任文官升遷下,適度引進民間活力。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四月審查《基準法》修正草案時,試委砲聲隆隆,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回答試委的質疑,但人事行政總處從未回覆,反而由民進黨立委逕自提案和行政院相同的版本,火速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完成初審。試委批評立院擴權,政院不尊重考試院職權。考試院官員坦言,這是行政院第一次把考試院審查會審到一半的案子撤回,引發憲政爭議。
「破壞憲政體例」考試院認為,文官制度的穩定及專業、中立,是政府穩健的要件,《基準法》修正草案放寬政務職務的範圍,影響文官士氣,且規定「涉及國家重大政務」的三級機關首長可列政務職,但「涉及國家重大政務」的標準不具體明確,難以得知實際適用的機關為何,違反法治國家的法律明確性原則。對此,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批評,重大法案與政策沒有行政院提案,叫執政黨立委自己提案自己審,現在又發生行政院、考試院衝突,「根本破壞憲政體例!」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表示,考試院、行政院兩院爭議,不影響立法院行使職權,司法委員會日前通過的是立委的修法提案,和其他兩院程序無關。
試院反對政院版《基準法》修正案理由●衝擊文官制度.限縮文官數額,打擊文官士氣.以政務職任用,首長進用不穩定.調查局等三級機關如以政治任用,影響文官中立●修法欠缺妥適性.政務職務由行政機關認定,不須明訂於機關組織法規,規避國會監督.《基準法》屬普通法,性質應高於個別組織法律,有適法性疑義●條文設計具不確定性.「涉及國家重大政務」機關首長可以政務職任用,但「國家重大政務」標準不具體明確.三級機關首長得列政務職務總數上限25個,上限數如何設定缺依據.未規範三級機關政務首長比照的列等,缺乏法律依據資料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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