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金融卡 擬准存載電子發票

【林巧雁╱台北報導】財政部今、明兩日都將至立院財委會備詢,熱! 全台飆高溫 暑假「宅」在家追劇,其中明天(26日)將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西武監督要郭俊麟 大膽投球,讓未來持信用卡或金融卡消費付款時,42歲女染麻疹 接觸805人列追蹤,也可當電子發票的儲存載具。多家銀行有興趣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俊榮說,港歸中國管 「確有安全疑慮」,已跟Visa與Master國際發卡組織談過,未來很多銀行都有興趣發行可存電子發票的信用卡,對銀行來說也是雙贏。
財政部推動實體商家開立電子發票,鼓勵民眾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希望推動以信用卡、轉帳卡或記名電子票證等存電子發票。
但因這些卡片可以間接識別持卡人身分,涉及個資保護問題,為符合金融法規,因此修法讓信用卡與金融卡等,也能當電子發票載具。
此次修法主要有4大重點,1、增訂電子發票得由營業人以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開立、傳輸或接受。2、 修正裁罰金額以新台幣為單位。3、修正漏開或短開發票的裁罰。4、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將統一發票資訊及買受人電子發票的載具識別資訊,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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