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兩場官司 天壤之別

這兩天有兩件與司法相關的行動正在進行,美式休閒鞋 破盤5折起,一是特偵組傳喚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祕書長李四川,戀童狼又爆狎4童 再判15年,並約談當事人洪秀柱等人,妝時尚/9月婚宴巴黎浪漫蜜月 宋紀妍「色」誘老公,案情是換柱過程中搓圓仔湯是否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另一件是台北地檢署偵辦7月23日晚5名高中及大學生因反課綱,尋覓煙花柳巷 探祕老北京的八大胡同,夜闖教育部,造成兩位駐衛警輕傷,前天依妨害公務、強制罪起訴。公民行動歷史審判總的來說,這兩件案子都不好辦,前者攸關總統大選,涉及濃烈的社會情緒,若非有確實的內亂外患及貪污的證據,通常司法界是不為已甚,放生了事。後者牽涉學生的表意自由與社會的轉型正義,屬於民主體制的範疇和公共議題,並非個人圖利及犯罪行為,因此受到學生族群的普遍關注,稍一不慎,太陽花運動即可能捲土重來。基於司法也須考量政治、社會效應,不能孤立閉門審理的原則,司法對這兩案若輕輕放下亦屬理所當然,足可諒解。
學生方面發表聯合聲明說,不會逃避法律責任,但「行使抵抗權的理由是要逼使顢頇的當權者面對人民的聲音!」即使當權者能用法律工具定罪,為了民主的改革推動,公民行動可留待歷史做出最終判決。
「我們是在行使抵抗權、行使公民不服從」,「為了堅持對的理念,所做出的行動是無罪的。」學生們如是說。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學生維護的是《憲法》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捍衛的是「公民不被政府濫權侵害權益的自由」。這種為了公益而非私利且並無蓄意傷害他人的抗議行為,不應定罪,已是民主國家的慣例。
而朱等人是否有違《選罷法》,關鍵在洪秀柱;除非洪提出證據,像是錄音檔,證明朱、李等人確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才能起訴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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