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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評論:媒體加速壟斷 NCC如何應對併購案(劉昌德、林麗雲)
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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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新聞台等8頻道的東森電視,MYKITA 星星最愛戴 高調賣螢搶鏡,計劃出售給擁有全國10%訂戶的台數科有線系統,空姐賣什麼?液體衛生棉讓乘客也瘋狂,近期由NCC審議中。由於併購案涉及新聞言論及產業壟斷等問題,高學歷文膽 人前人後落差大,引發關切。我們認為, NCC應該改變過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個案思考,放眼於調整結構以振興國內影視產業、提升觀眾收視權益的大方向,審核與回應此一交易案。台灣的電視產業發展,糾結在垂直與水平壟斷的困境。一方面,大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藉由兼營頻道代理與頻道家族,達成上下游整合,主導了整個產業。另一方面,五大系統業者壟斷了80%全國訂戶;在各種新舊播出平台間,有線電視的廣告營收仍有8成5左右,也依舊佔據宰制地位。改革結構提振產業系統業者長期主宰產業營收與利潤分配,訂戶每月繳交大筆的收視費並未直接進入內容生產;頻道則在眾多競爭下,以壓低成本為最簡單的營利之道,所以節目產製質量下降。節目差,觀眾當然流失,業者再以「網路吸走年輕觀眾」等理由,對內容與流通的投資緊縮,導致觀眾與影視創作者的權益都因而受損。
當系統業者洽購頻道家族,NCC真正面對的不只是一件併購案,而是站在任令業界「繼續停滯」,或「改革結構、提振電視產業與文化」的十字路口。具體來說,有三種對策:
第一種作法,我們認為是「下策」。對於此案的壟斷疑慮,按照過去幾次媒體交易案的作法,提出附帶條件,包括:要求系統業者對其他頻道公平上下架,提高該集團頻道的內容自製率、承諾不干涉新聞台編輯自主、或者將新聞台排除在交易案之外。雖然這作法可以「交代」反壟斷的立場,但並沒有超出現有產業格局,台灣電視困境依舊。第二種作法以消極的反壟斷為念,我們認為是「中策」。為了改變當前少數財團的壟斷現實,NCC應盡速完成反媒體壟斷規範,對於此一交易案與目前既成的壟斷業者,限時要求分割系統、頻道代理、頻道經營等業務。如此或可打破上下游整合,但電視產業由系統主導的體制依舊,無法增加內容投資,觀眾能看到的本地節目多數還是以低成本製作,所以只是消極的作法。
收視利潤導入節目第三種作法是積極地維護多元文化,把收視平台的利潤導入節目的生產與流通,提高自製內容質量、並讓播出管道更為多元,我們認為這是「上策」。播出平台一向是影視業利潤所在,在這次交易審議中,NCC一方面可引入影視基金概念,修法對有線電視系統等播出平台課徵一定比例營收,補助節目製作。另一方面將原本只談製作與外銷的「影視產業國家隊」,擴張到播出平台,推廣具公共性質的數位無線電視、並擴大投資由公廣集團主導的網路播映平台,讓本地製作的各種內容,能在不同管道上播映,同時滿足創作者與觀眾的需要。台灣本地影視產業沉痾已久,面對媒體併購案,NCC能否「取法乎上」以促進多元內容的生產與流通,將是社會觀察影視主管機關與新政府能否有所作為的重要指標。
劉昌德 /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林麗雲 / 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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