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任職於某新竹實驗室的洪姓男子,蘋論:恐怖診所,去(2011)年,自發性氣胸 微創手術2天可出院,將當時尚未發表的三星品牌S3手機,漏氣檢查6天後再見客! 黃色巨鴨重現香港維多利亞港,公布於自己的Facebook,鳳梨界的「浩克」大3倍,洪男的公司提出控訴,認為洪男此舉違反與公司簽訂的合約,要求賠償新台幣500萬元,洪男不服,最後法院判他需賠償公司新台幣250萬元。此案可再上訴。
據《中央社》報導,洪男是任職於某新竹實驗室的員工,去年4月,洪男公司接受台灣三星公司委託,針對當時尚未發表的S3手機,進行測試認證,沒想到洪男竟擅自Po於自己的Facebook,台灣三星公司也因此,連續3個月不給洪男的公司下訂單,就連這次的委託測試報酬費,也不得領取,洪男的公司對他進行控訴,認為他擅自讓照片外流,導致公司權益受損,要求洪男賠償新台幣500萬元。
洪男表示,此舉並沒有影響公司權益,因手機外觀非屬商業機密,而他也認為自己沒有洩漏手機功能,如果公司能提出權益受損的證據,就願意賠償違約金,並希望減少賠償金額。
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洪男此舉確實讓公司損失不少權益,加上違反保密切結書所定的保密義務,然而,考慮洪男必須獨力撫養1名子女,判他賠償新台幣250萬元。此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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