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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為何犧牲台灣人健康(邱錦添、李根永)
201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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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經貿會議日前舉行,王力宏情人節公然放閃《七十億》獻愛妻,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表明日本核災區食品再度叩關台灣之決心。試問沒有經過台灣政府依法檢驗之食品即要強迫輸入販售,屏東 探魯凱藝術村 玩翻農場,犧牲台灣人健康,報再見轟之仇 賞席默曼雙殺打,不僅霸道且違反我國《食管法》第4條及第15條,摯友三毛助翻譯 出書版稅捐醫院,全民應共同抗拒,國旅卡一半金額 救觀光重災區,為何美國、中國大陸能堅拒其輸入,百貨鍋具展 下殺3.4折起,台灣不能?台未訂定管制標準《食管法》第4條第1項揭櫫風險管理防患未然的新《食管法》精神,規定主管機關要藉由風險評估程序,全面監測篩檢潛在危害國民健康的食安風險,再以風險管理措施消除危害的威脅。日本核災區食品已被國際公認具高輻射污染風險,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已列表公告警戒核災食品項目,並採取不受理實物檢驗即予扣留的措施。
但台灣主管機關卻未經風險評估,亦未提供科學證據與透明資訊,即採信日本單方面的說帖,以草率的公聽會企圖蒙蔽大眾,開放進口。進口日本核災區食品就是將外來的核災污染風險加諸於台灣人民,這豈是標榜「愛台灣」的政府應有之作為。
《食管法》第15條第1項「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販賣、輸入。」第6款「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日本核災污染食品若已被列入FDA公告警戒表單,則理當受第6款管制,不得輸入。若是已解除警戒之核災區食品,得依據該條第2項規定「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接受檢驗,若通過標準,或有可能進口。然而,台灣目前尚未訂定核災地區放射性核種管制標準,因此要先訂定標準,才有依據得以進行檢驗。
台灣現有之「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是針對非核災地區食品。其管制核種值只包括碘-131、銫-134 及銫-137,並不適用於核災地區嚴重污染的管制。因為核災反應爐放射源直接外洩的污染,遠大於空飄而來的放射性塵埃污染,放射性強度及核種的差異非大巫小巫可比擬。
針對核災地區的污染管制標準,世界衛生組織已提供建議管制標準;FDA針對核災地區,訂定檢測放射性核種:碘-131、銫-134、銫-137、鍶-90、鈽-238、鈽-239、鋂-241等。台灣在標準訂定之前,日本核災區食品無檢驗標準遵循,故無法輸入。
非辦公聽會可決定政府要輸入日本核災食品,首先要進行風險評估程序,即說明污染危害的特性、評估消費者接受污染放射性核種的暴露劑量等並提出對策。全程公開透明,隨時和各界進行風險溝通對話。對於核災污染放射性核種管制,主管機關應依據世衛訂定的指引,參考FDA的管制標準,訂定台灣適用的標準。總而言之,日本核災食品的輸入要合法、合情、合理才能消除民眾的疑慮與恐慌,不是舉辦幾場公聽會就可決定進口。
律師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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