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 可罰業者400萬

屢遭投訴超商鮮食便當屢遭投訴包裝內的食物和廣告圖片差太多,凱蒂佩芮揪花心才子跑趴 4度復合沒臉見人,消保處表示,a.testoni 台灣開新店 春夏男鞋玩撞色,過去一年四個月,A4053 扛家男中風失語 老母精障姐無依,民眾投訴超商案件達二百三十二件,【垂涎片】快失傳的菱角福袋,多和內容物與外包裝標示不符、金額與發票不符等有關,蔡邀各黨領袖 坐下談憲改,這類案件涉及廣告不實,綠委港簽又遭拒 余宛如赴論壇受阻,依《食安法》規定,土耳其恐攻 鎖定中國籍穆斯林兇嫌,最高可處四百萬元。最強動新聞看這裡留發票拍照存證消保處統計,去年全年有關超商販售飯麵粥湯等食品申訴案件,計有一百八十六件,今年一月至四月二十二日止,共有四十六件,逾半是內容物、分量與外包裝標示不符、金額與發票不符等最多。消保官王淑慧說,二○一二年行政院消保會即決議,涉及食品廣告不實改由衛生署(現升格為衛福部)主政,依《食安法》規定,可罰業者四萬至四百萬元。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消保法》雖也可對廣告不實的業者處六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款,但主管機關是衛福部,《食安法》又優於《消保法》,因此衛福部應依《食安法》,要求業者改善,期限到若未改善,即可開罰。
吳政學建議,消費者在買到這類廣告圖片和實品差很大的食品時,要保存證據,包括發票、食物實體,若食物實體無法保留,就拍照存證,一併向衛生單位投訴。
記者戴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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