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危機總動員為了什麼(簡祥紋)

在台灣,為民抓壞人 警圓夢卻遇劫,只要被法院以外的任何機關逮捕、拘禁,坎城影帝俊俏走鐘 藏臉入魂奧創,該機關需告知本人及親友「時間、地點及得聲請提審」,心跳太慢 裝心律調節器救命,且「任何人」都可以請求法院審理,之後24小時內由法官審查「拘捕」的合法性,如有違法即以裁定命釋放,不必擔心「被消失」(《提審法》)。從李明哲事件,我們看到兩岸法治落差的關鍵,沒有獨立性的司法權(法院)就只是政治的服務生。而從川普移民禁令遭法官否決及朴槿惠被憲法法院罷黜下台,我們看到獨立的司法權,足以制衡強大卻濫權的總統。由此可知,司法獨立牽繫著一個國家的法治與民主程度。台灣人民對於司法權的功能認識不清,存有極深的誤會,常沒看判決書就跟著罵,被有心人操弄了猶不自知,例如鄉民常誤解法院以「無罪推定」保護個案之被告,但「無罪推定」是在保障每一個人,而不只是個案的被告,因為人人有機會成為「被告」。周星馳在《食神》電影說「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但在台灣若想成為被告,不需要用心,只要你夠倒楣或夠討人厭,就有機會,不信問問「媽媽嘴」的呂老闆就知道。
啟動社會對話機制法官褪去法袍時與一般人無異,法官當然也會看報紙、新聞及上網,知道社會輿論風向如何,要討好輿論,搶當司法英雄還不簡單?但一個盡責的法官,必須嚴守《憲法》賦予的任務,忠實的「依『法』審判」,不可隨輿論起舞,畢竟輿論是很容易被操弄的。法官必須在群眾的激情中,冷靜的堅守國家理性底線,即使可能被罵,也要擇善固執。但如今誤會已生,就需要溝通化解,不是為了法官個人的榮辱,而是為了獲得人民的信賴與支持,捍衛司法尊嚴與獨立,深化民主法治。司法院過去天真的以為「判決書」就能解決與社會溝通的問題,如今終已領悟到問題的嚴重性,今年3月成立「加強司法與社會對話推動小組」,由司法院秘書長擔任召集人,計劃透過影音、網路、學校、社區及公益團體,多管齊下,積極與社會溝通。近日更調法官到司法院負責與社會對話相關業務,並責成各地法院院長統合相關人員建立發言人及對外宣導團隊,對於社會誤解及時予以澄清,期能藉此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了解與信賴。雖說是「七年之疾,求三年之艾。」稍嫌晚了,但再不做就真的要病入膏肓了,恐讓有心人士找到藉口,對司法權上下其手。一旦損及獨立性的保障,兩岸政府體制將快速趨於「統一」,那麼台灣的每個人民都可能是下一個「李明哲」,豈能不憂?衷心期待司法院的新作為,能發揮成效,確保台灣民主法治成果。
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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