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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正確」及「理性」呢(徐世榮)
201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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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仲教授9月6日發表《以理性對話取代對立 南鐵案才有解》一文,團結? 學界領袖聯名力挺涉貪教授 要檢多瞭解學術本質,由於本人與陳教授一樣,陳庭妮試管嬰兒逼母生弟妹 搶糧餓死2個姊姊,都是「從事都市研究超過30年」,壽險業搶長照商機 覓地打造養生村,且也一直陪伴南鐵案自救會朋友至今,白家綺火辣尬舞兵家綺 胸器跑出同痣情,並實際參與了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審議程序,陳松勇4病纏身又摔傷 影帝乖少喝點,對於陳文的偏頗與誤導,瘋啥:用戶過世 臉書推代理人,必須有所回應。本人也要指陳,就是因為陳教授這樣的論點及作為,才會逼迫人民走上街頭。都委會未客觀中立陳教授身為都委會專案小組召集人,卻完全沒有審查南鐵東移是否具備土地徵收的必備要件,對於人民的陳情(本人也是陳情人之一)也是完全置之不理,台南市都委會不論是專案小組或是大會,在審查本案時根本就沒有做到陳召集人所說的「理性對話,充分溝通」,如今又怎麼有資格反過來指責抗議的民眾不理性呢?
倘若審閱台南市政府正式公告的「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東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第一階段)計畫書、圖」公文書,會發現整份文件中僅有1面(還不到1頁)談及土地徵收,而且是將其納於「第六章事業及財務計畫」中,只有談到「土地及地上物補償費」共335,736萬元,也就是將土地徵收問題完全視之為開發所需成本,而沒有論述本案土地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及是否為最後不得已手段等,這樣做正確嗎?沒有侵害人權嗎?
陳召集人文中要求人民必須完全「服從會議審議機制」,而這樣「才是正確的態度」,但是,如果這個都市計畫委員會的組成中,市政府一級主管就幾乎佔了快半數、如果這個委員會的專家學者及地方熱心公益人士,都完全是由市長決定及聘任時,請問,委員會審議機制會是客觀及中立的嗎?
若以本案為例,都市計畫變更案是由台南市政府提出,審查卻也幾乎是由台南市政府自己來審查,這沒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而這不就是一個專制委員會嗎?會因為一位學者擔任召集人而改變嗎?
再者,什麼又是陳召集人口中的「正確」及「理性」?文中指出:「都市競爭與投資」、「周遭的土地使用,產生波及的連動改變」、「提升都市計劃的審議效率」、「整體都市的效益又有加乘的效果」等,幾乎全部都是經濟效益!陳召集人有談到《憲法》財產權保障嗎?有提到生存權及人性尊嚴嗎?有提到基本人權嗎?完全沒有!而這樣算是「正確」及「理性」嗎?
當召集人的價值前提已經設定為經濟面向時,又有辦法做到「理性對話,充分溝通」嗎?追根究柢,陳召集人有真的要「理性對話,充分溝通」?還是依舊是尊崇專制的「會議審議機制」?
審議機制威權保守非常遺憾地,由陳召集人的文章可見,縱然政黨已經輪替,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機制依舊是個威權保守、強凌弱的政治壓迫機制,根本無法體現公益性及必要性。展望未來新的時代,我們應當認真思考這些爭議的核心課題:公共利益該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是抽象詞彙及法律不確定概念,其體現必須經由嚴謹的正當行政程序,在資訊公開及民眾公平參與的情況下,共同來形塑。也就是說,公共利益是經由公平公開的參與、溝通及討論,在尊重民意及踐行審議式民主下,最後所獲得的共識之謂,這也是為什麼自救會一直要求召開聽證會的主因,而這也已經為大法官第709及739號解釋文所肯認,但很遺憾地,卻是一直為陳召集人及主政者所拒絕。請問,到底誰才是「正確」及「理性」呢?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兼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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