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兩座巨塔間的高牆倒下(王子榮)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27號民事判決在醫界、法界沸沸揚揚,洋版李宗瑞!土耳其男大生王凱傑收押禁見 當庭痛哭,該判決提到在醫療疏失成立後,兩岸網路新詞/空巢白領 無法旅遊無奈宅在家的職場人群,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倒置的概念,Note7爆燃可退費了 台男:對三星沒信心,這件判決一口氣炸開醫界長期對司法累積的怨懟,安心亞孤枕狗不理 沒男人取暖毛小孩,除醫療盟、醫師公會外,野豬大鬧香港街頭七小時!和警方玩起「捉迷藏」,更多的醫師前仆後繼對司法提出嚴厲批判,不能放棄聯合國戰場(姜皇池),雖然司法界也投書以求雙方對話,或有分析舉證責任轉換並非少見,在若干領域(如公害、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民事案件中都有適用,或有說明醫療過失與否判斷上,醫審會意見仍對司法人員至為重要,或有表示統計上醫師在訴訟中不管成立刑事責任或民事賠償比例甚低,但在醫師情感上,認為他們辛苦救人卻還要被告,在健保體制長期扭曲下(不合理核刪、點數與制度醫療行為支付不符比例),醫療環境日益惡化,司法卻讓情況變本加厲。讓醫師憤怒的,與其說是該判決的舉證責任轉換,不如說是對崩壞的醫療補槍,於是恐懼伴隨怒火開始蔓延。 「臨床裁量權優先於醫療常規╱醫療水準」?臨床裁量權指的是讓第一線醫師,依據他們當時所處時空,以及手邊既有資源做出對病人最適當處置,醫療常規並非不能存在,司法對醫療常規認定是以醫界建構標準為依據,醫療常規並非司法憑空想像,一個病症該有怎樣的處置,不會只有一個方法,必定存在多種途徑達到治癒目的,但司法特性就是「事後諸葛」,但醫療是人命關天,分秒之間生命流逝,司法介入審查時心中那把尺在哪裡?建立專業調解程序尤其醫療處置一定會因客觀資源配置而受限(如本件判決時空背景正值年假,醫院人力配置吃緊),是否應以臨床裁量權做為判斷醫療妥適性的優先標準,而非訴諸紙上談兵所設計出來的醫療常規?又或者是因應不同醫學中心而調整的醫療水準?
ADR又可簡稱訴訟前紛爭解決,設計一套專屬醫療糾紛ADR已迫在眉睫,醫療糾紛有其專業,在醫病專業知識落差下,病患及其家屬於自己認知的醫療疏失,相較專業醫師團體間之觀點必定有落差,醫療糾紛如果可在訴訟前經初步鑑定醫療是否疏失,讓問題癥結呈現,並經醫療、法律專業人士協助調解程序,一定可以大幅度減低醫療糾紛訴訟的可能,為了更加強化制度的效用,在制度上可要求必須經歷此一程序才能提起民事或刑事訴訟,藉由這樣的對話機制來消弭醫病間的不信任及衝突,藉此創造雙贏局面,不會一直讓醫師往防衛性醫療方向前進。
醫療是白色巨塔,司法是藍色巨塔,兩座巨塔間應有互通橋樑,現在卻演變成雙方橫亙著一面又一面的高牆,司法必須體認醫療的變動性跟不可預測性,訴訟制度上也該加緊設計一套制度讓醫療糾紛使用,司法和醫學必須對話,彼此攜手才能讓高牆倒下!
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北廚上型淨水器
作業員
台北估車
椰子水品牌
太平紋繡課程
活動招牌
台中長期看護
復健陪同
庫存收購
台中美容課程
中部臨時工
屏東一對一照護
斗六美丙證照班
房地產筆記
聖誕燈
台北快速借現金
精品濾掛咖啡
電競遊戲
24小時居家看護
3M廚下型淨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