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主管掐女 職災賠228萬

【劉志原╱台北報導】國泰人壽陳姓女業務主任,白宮:台是親密夥伴 不是籌碼,6年前在辦公室與林姓男主管因公事起口角,海嘯來了牠知道 靈象勇救英國女童,林男動手並怒掐陳女脖子成傷,元斌 停工6年蠢動,陳女後來被公司以不適任為由資遣,法國版川普輸了嗎(翁履中),提告主張遭主管打傷是職災,辣蘋果:賴清德的下一步(余艾苔),要國泰給付職災補償等共1200萬餘元並讓她復職。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辯非「因公受傷」高等法院昨判國泰應讓陳女復職並付她職災補償金等共228萬餘元。這件罕見的職災官司發生在2009年,i8預購開跑 金色最搶手,法院審理時,陳女指稱她被林姓區主任掐頸打傷後,四肢動輒麻痺、無法久站久坐,公司准她請2年「公傷假」,國泰醫院醫師則診斷她有重大創傷後壓力症,建議她休息、復健,勞保局也認定她在辦公室被打傷是職業災害,不料公司卻在2011年6月將她資遣,且只付28萬餘元資遣費,因此她要求復職及職災補償金、醫療費、休假補償共1200萬餘元。國泰人壽辯稱,陳女負責招攬保險,在辦公室被主管打傷非因公受傷,不是公司能控制及負責,且陳女受傷真正原因是2010年請假期間發生車禍所致,不應由公司負責,且已付她資遣費,解僱過程合法。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陳女並無不適任情形,前年判她可復職,且國泰應付她職災補償金52萬餘元。雙方都上訴,高院合議庭認為,國泰人壽既准陳女請2年「公傷假」,表示公司都承認陳女被男主管打傷屬於職業傷害,計算後判國泰應讓陳女復職並付她228萬餘元,其中207萬元是職災補償,其餘為醫療費、休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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