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強迫購物 旅行社可罰5萬

【陳如嬌╱台北報導】為避免參加國外旅遊行程,朱元璋故里安徽鳳陽~ 規定姓朱遊客可免費遊景區,旅行社強制旅客進入購物店或留置旅客等不當行為,群創聯貸 1公股行庫擬拒參貸,觀光局最近已修訂《旅行業管理規則》及裁罰標準,怒遭冠莫虛有罪名 陳明義:操弄是非者,其心可誅!,增訂業者若有上述不當行為,國際章2.7億年金耍任性 為峰子戀當小媽被唱衰,旅行社可罰一萬元至五萬元,領隊或導遊個人行為,則可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錄音錄影存證觀光局曾接獲零星投訴,有些國外旅遊低價團到國外專賣店,強迫旅客進入,甚至在無購買意願時留置客人在購物點,民眾碰到此強迫購物行為,可錄音或錄影存證,以電郵(tproc@tproc.gov.tw)或書面,具名向觀光局檢舉。查證屬實的話會針對違規旅行社或領隊、導遊等開罰。曾參加北京旅遊團的民眾張小姐說,旅遊途中晚餐前被帶到北京茶葉店,客人買得不夠,店家就繼續泡茶講解,團員為能早點脫身去吃飯,不買的也只好多少買一點,希望觀光局新增規定真能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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