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肇事者不聞不問 可提損害賠償

讀者吳先生問:我去年發生車禍,加強聊天通訊工具 Google欲以10億美元收購Whatsapp,對方小客車跨越分向限制線,今年第3度出手 越南盾再貶1%,搶先左轉且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牙齒美白禁忌 3類族群不適合,而我騎機車未停在法定停車線內造成擦撞,豬哥亮急催生 Selina自豪下盤OK,我右腳骨折開刀休養半年,《沉默》金山取景濃霧作亂 亞當崔佛吃香蕉虧妞,醫藥加收入損失近50萬元,非洲名將好貴 跑一場撈5百萬,事故鑑定說對方過失為主因,我為次因,但對方從不過問,對方保險公司說明最多賠償20萬,請問我打官司求償100萬元會贏嗎?最強動新聞看這裡律師邱怡瑄答:《民法》分別有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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