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退換貨規定 血拼更安心

2014年台北市服飾、皮件及鞋類的消費糾紛第4名、第5名則分別為商品瑕疵及退、換貨爭議。台北王小姐說,今拼第3勝 郭俊麟再戰軟銀,曾在服飾店買外套,新纖遠東新Q3出貨好熱,試穿後,沒喇舌柏木由紀 手越祐也「無趣」,業者交付全新未拆封外套,基於信任原則,現場未再檢查,返家後發現外套釦子缺少,店家卻以貨已售出拒換,「有瑕疵,為什麼不能換!」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保留包裝吊牌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在實體店面消費沒有7天鑑賞期,消費者購物時須更謹慎,即使業者從倉庫拿出全新未拆封商品,消費者最好再檢查,確認無誤再離開,否則事後難舉證求償。
陳信誠說,有些實體店面業者有提供購物期限內退、換貨服務,但會規定包裝、商標吊牌完整、衣物不得下水,有些甚至是特價商品不得退、換貨,消費者購物時應詳閱退、換貨規定。
花蓮廖先生說,去年底在國外購物網站選購一款男用圍巾要送禮,卻收到價格較低廉的另款女用圍巾,去信反映不處理,還要自費國際運費寄回,「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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