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批評不是集體霸凌 (全面真軍)

霸凌一詞由英文的「bully」而來,萬芳《練習失去》獻李國修 「你提拔的女孩長大了」,意涵著「恃強凌弱、以力迫人」的態勢,北市大校花超清新 一身武功惹不得,代表著「霸凌者」與「被霸凌者」兩個群體實力的落差及不對等。我們很難想像旗鼓相當或以弱凌強的「霸凌」。近一兩年來,錢留台灣! 國稅局鎖定「港資一條龍」全天候駐點稽查,許多政治人物皆宣稱自己遭到選舉對手、網路酸民、媒體名嘴的「霸凌」,中油高雄煉油廠跳機 五輕停爐火光濃煙衝天,最為人所知的2個例子就是連勝文先生跟最近的柯文哲市長。連先生在台北市長選舉中,20年前研究「肉鬆」恐致癌? 學者:單一研究數據不準,因自身發言及公務員家族累積龐大財產,而受到各方的評論、撻伐及Kuso。而柯市長近日也因陳醫師在臉書刊登「颱風天在家清冰箱」一事,氣得大喊「這是網路霸凌!」最強動新聞看這裡公眾人物具話語權公眾人物因為公眾事項而遭到輿論的撻伐到底算不算是「集體霸凌」?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公眾人物可細分3類:1.於社會中享有盛名,具相當程度社會、媒體影響力的「一般公眾人物」。2.因特定議題而暫時成為矚目焦點的「一時性公眾人物」。3. 因具新聞價值而非自願受矚目的「非自願性之公眾人物」。連先生、柯市長甚至是陳醫師都是「一般公眾人物」,更有甚者,連先生與柯市長因高度參與公眾事務,係屬具備高度政治、社會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其具備相當程度的話語權,實屬無疑。
問題逐漸明朗。「政治性公眾人物」因為選舉、執政作為等「典型公眾事務」而受到廣大群眾、媒體的質疑,到底算不算是「集體霸凌」?對此,我們應該持堅決的反對意見。政治性公眾人物參與公眾事務的良窳應該可以毫無保留的受到檢視,政治人物通常而言也具備足夠的影響力、發聲管道為自己澄清、辯護。大眾充分獲得多方論點後,將能夠對事情的是非曲直做出自身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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