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中信:支持華航員工集體請假(呂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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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中信:支持華航員工集體請假(呂秋遠)

201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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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歷史上權益的爭取,油價易跌難漲 航運股笑了,莫不是以一時的不便,台中銀行邁進Bank3.0 打造智慧服務新體驗,來換取部分或全體永久的方便。就像是端午節連續假期,3.54億大樂透又摃龜 下期再加碼1億 頭獎上看5.3億,華航部分員工醞釀集體請假的事件一樣。航發會竟置若罔聞台灣航空業的年產值大約已經有千億台幣以上,司馬觀點:野生與盆栽(江春男),單就華航而言,幫傳奇球星餵球 2小將:好興奮,今年第一季的盈餘也達到14億6395萬元,然而這樣的盈餘,卻是建立在員工的血汗勞力之上。過去華航勞工就曾經為了薪資與工時的問題走向街頭抗議,但是並未獲得資方善意的回應。而資方在今年初開始,為了壓榨勞工的工時,除了變動報到地點外,更要求員工要簽署《勞基法》84條之1的同意書。
所謂《勞基法》84條之1規定,就是「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得由勞資雙方另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換言之,一旦勞資雙方簽署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的同意書,就可以不受到《勞基法》基本勞動時間與型態的約束,對於資方而言,調度人力當然更方便,但是對於勞方而言,就會是更苛刻的工作環境與條件。如此一來,員工每月總工時上限將會高達220小時,比《勞基法》的174小時還多出46小時,而更改報到地點到桃園,也會導致空服員的休時遭到壓縮,更暴露在疲勞飛行的風險之中。
目前國際航空業在工作時數的計算,原就已不合理。就飛行時數而言,是從退出空橋才起算,也就是說,在退出空橋前的所有服務,即便空服員明明已在值勤,也都不算時數。更改工作條件後,這些勞工工作時數,將高得嚇人,對飛安與服務品質,怎麼會好?
交通部要求華航,「務必以乘客權益及飛航安全為優先考量」,固非無見,畢竟身為交通運輸的主管機關,有必要提醒華航公司做必要的因應措施。然而,這裡有兩點弔詭之處。
首先,交通部成立的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仍然是華航最大股東,然而航發會長期以來對於員工的關注,究竟盡了多少心力?答案是沒有。身為政府旗下的財團法人,可以掌握華航人事、預算等權力的大股東,對於公司員工的基本權益,竟然置若罔聞。交通部彷彿就是資方的輔助機關與代言人,這是令人訝異的第一個地方。
其次,員工對於自身權益的爭取,原本就可以透過種種合法或灰色的地帶去進行,包括合法集體休假或罷工,畢竟這是勞工的最後手段。試想,如果不是已經被逼迫到最後一步,誰願意拿自己的工作開玩笑?又有誰願意被資方點名做記號?然而勞動部至今也沒有出面聲援或是協調。就政府保障勞工的決心與行動來看,似乎也令人百思不解。
重點在於,罷工,為何可以讓資方讓步?原因就是要讓乘客權益有所不便,進而對公司施加壓力,而達成勞工的目的。當資方不了解公司有盈餘的原因,就是因為勞工的貢獻,就必須要讓顧客不方便、資方有損失,資方才會有所讓步,交通部航發會身為華航的大股東,可以改變勞工現狀的事情不做,卻只是呼籲要減少衝擊,又是不是政府應該有的作為?
民眾應有爭權共識2015年7月,倫敦地鐵(tube)工人展開大罷工,造成倫敦人必須仰賴公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通勤,即使罷工造成了許多的不便,一般英國民眾仍多對罷工行動抱以同情,認為這是爭取權利的正當方式。在英國社會中具備有「支持勞方向資方爭取權益」的思維,而台灣社會有沒有這樣的共識?如果還沒有,下一個資方的受害者,可能是你與我。
《蘋中信》作者群呂秋遠、郝廣才、吳惠林、馬維敏、胡晴舫、胡采蘋、平路、謝金河、何飛鵬、王浩威、朱宥勳、劉克襄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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