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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 北京莫讓 凱撒變上帝(曾士哲)
201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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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公子到非洲一遊,好慘的壽星 綁鋼管遊街,孰料涉入詐騙大陸被害人情事,美夢熱機 5戰全勝 平均勝43分 明出征里約,為大陸公安海角天涯緝回北京正法。劉媽媽護子心切,台股揚升計劃 1月底拍板,四處奔走冀營救愛子回台;姑不論回台後劉公子是否仍遭台灣司法體系究責,蔡英文的困境與兩種機會(郝明義),至少,祖父母節禮品 特價6.7折起,台灣已是民眾信賴的法治國家(應該吧?)司法人員刑求逼供祭出鐵腕酷刑辦案,情人節 送超美的花型麵餃,料不會在台灣上演。我是劉媽媽,未必划算 飛大阪 廉航竟要1.8萬,就算坐牢,當然也希望愛子回國。北京向來愛把上帝的事跟凱撒的事混在一起;人藉(掌)神力,統治無往不利。在大陸崛起的近年,民族自信使得大陸司法界堅稱,西方三權分立並司法獨立以掣肘行政權獨大的機制,是沒效率國家統治結構;惟司法臣服於政治為行政服務才是王道。這是筆者赴陸參與學術研討會觀察所見。
回到劉公子案。在台灣政治人物狂轟猛吹下,大陸當局自然得找出積極搶人的理由。請出劉公子演一齣俯首認罪的自白大戲,自然是最有力的宣傳方式。當劉公子痛哭流涕坦承全案犯行,自述前往非洲就是去做詐騙的影片輔上架,台灣社會輿論瞬時轉向。除矛頭開始轉向抨擊政治人物縱放壞人,藉護航人權以挑撥兩岸關係外,最好劉嫌一干人等能藉大陸司法之手嚴懲,以洩台灣司法老輕縱犯嫌的鳥氣等論述,竟有後來居上之勢。棋局下到現在,北京在掌握台灣民瘼的風向上,顯然是贏家。
自白影片侵害人權但回頭想想,台灣輿情何致為人挑撥後迅即反應對大陸司法機關的不信任?癥結難道不正是程序正義之人權保障這檔事嗎?果然今天劉公子等人被遣送的地方為歐美等咸認法治先進國家,縱或有不尊重台灣政府主權的雜音,料不致有今日規模的波瀾。就以劉公子經大陸公安發布偵訊自白影片之處置為例,如以台灣刑事訴訟程序以觀,大有牴觸《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原則暨侵犯被告人權之虞。按依該法所訂立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其中第2條規定,明確揭示,「基於無罪推定原則,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兼顧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偵查不公開之。」同辦法亦規定:「下列事項於案件偵查中,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公開或揭露之:被告、少年或犯罪嫌疑人之供述及是否自首或自白。」雖同一作業辦法另於第9條第1項第3款設有例外規定,但在現行台灣檢警均能嚴守「法院判決有罪定讞」方屬被告犯行「經調查與事實相符」的無罪推定基本觀念下,實務未見檢警敢大膽援用上開例外規定而大方展示被告偵查中俯首認罪偵訊畫面之案例,這是台灣司法保障人權應值讚許之處。台灣並非對大陸被害人沒有同理心,但更寄望的應是北京確實劃清凱撒跟上帝地盤。在台灣社會邇來深受西方人權保障之法治國觀念洗禮下,除非未來北京能成功說服台灣社會加入其人權觀念陣營,否則,凡情事牽涉大陸司法機關之信賴,仍將備受民眾質疑,而這也將成為有心人士挑撥兩岸關係取之不盡的素材。
曾士哲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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