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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中信:渴望一個不用太自由的國家?(李明璁)
2017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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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日前所公布「台灣人最喜愛的國家」調查,Google轉戰大陸移動廣告市場! 需求量全球第五,排名第一的既非日本也非美國,蔣智賢潘志芳 談約仍無交集,而是新加坡,第1球敲場內轟 艾斯柯巴112年首見,且它也是唯一一個「淨好感」(以好感度減掉反感度所得之數據)高達八成的國家。這結果讓不少人跌破眼鏡,越夜越美麗!最愛夜生活調查 紐約穩坐不夜城寶座 ,畢竟在台灣社會的生活場景中,費玉清 強國1個打5個 金嗓pro認證永不封麥,來自新加坡的影視文本和消費商品並不盛行。此外,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每年前往新加坡的台灣旅客,平均僅在30萬人次上下,遠不及於去年赴日的近430萬人次(即便是韓國也已達80萬)。如果說台灣社會未曾對新加坡滋長出類似「親日」、「哈韓」或「崇洋」的欣慕情感(當然也就較少相應而生的認同對抗),那為什麼會產生如此看似失真、甚至矛盾的調查結果呢?李永得爭人權價值有趣的是,恰好在同一天,另一則沸沸揚揚的新聞,是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察無故盤查,所引發關於「是不是警察國家」的爭議。儘管在我的臉書同溫層裡,幾乎一面倒都是對警察濫用職權、侵犯人權的批評,但只要翻閱任何一則相關新聞底下的網友留言,就會發現截然不同的、絕大多數是「聲援警察、聲討官威」的意見。
其實根據公開的錄影錄音,在整個盤查事件過程中,李先生本人從頭到尾都沒有向員警表露或暗示他是現任內閣官員。換句話說,他似乎刻意讓自己就是以一個路人甲的普通國民身分(而非哪位有權有名的大人物),對警方過當的職權行使,行使任何一個現代國家公民都可能該有的自我權利主張。然而這個明確的事實,以及不合作行動背後的人權價值,似乎都無法平抑輿論對李先生的諸多責難。
如果是一個多數人支持警察擴權盤查的社會,選出了新加坡為最喜愛的國家,或許就沒有那麼難以解釋了。這麼說並不表示我們把新加坡誤認為警察國家,而是因為這些意向的背後,確有一種支撐起威權治理、共通的情感結構(structure of feeling):人們甘願選擇、甚至渴望服從生活中的各種監視機制,已達成整個社會能被有效控管、「治安良好」的共識想像。
法國思想家傅柯曾在其經典著作《規訓與懲罰》中,使用一種19世紀的監獄建築設計(為了達成「以最少人力有效管理最多犯人」之目的)作為譬喻,犀利指出現代社會中無所不在、由上而下、同時也由外而內的多重監控。
當時這種監獄的所有牢房呈圓環排列,雖然給予每個犯人一人一間,但房門卻是鏤空鐵欄,在房內一舉一動隨時都可能被他人看見,是一種乍看有隱私其實卻沒有的微妙狀態。而在圓形牢獄的圓心處則矗立守衛塔台,它被設計成守衛可以隨時環視監看、但犯人無法得知自己是否正在被注視。最後,三種層次的監視被共構運作:守衛(你看不見他)卻似乎無所不在的監視、犯人對彼此的監視、以及因為前兩者所形成每個犯人內化進己身的自我監視。
這種被稱為「全景敞視主義」(Panopticism)的社會控制,其實直到今日台灣仍清晰可見。即使我們都已經來到第三回合的政黨輪替、台灣解除戒嚴也即將屆滿30年,但這個社會的許多角落,或者說在很多人的身體裡面,都還是暗存著一座隱形的警備總部,以「公共安全」為名,無時不刻地監控著自我和他人。
必要之惡慣性思維於是在每一次關於「警察職權vs.自由人權」的爭議中,大眾反應常會基於一種「必要之惡」的論述,認為賦予警察足夠的權力,相對限縮公民的自由權利,是維繫這個社會治安不得不的制度安排。這種「寧可錯怪甚至誤殺一人,也不要有縱放壞人之可能」的慣性思維,是如此根深柢固、習以為常,導致輿論很難就事論事、以理論理地來反思、修改相關法律制定和警察勤務執行方式。我們不得不承認,從喜愛新加坡的內在情感結構,到認可警察權力擴張的全景敞視主義,台灣社會長期壓迫自由的暗夜雖然已經過去,但其實,真正尊重各式差異、保衛個體自由的黎明卻尚未到來。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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